本集团在创立140年的历史中一直将"客户第一"和"质量至上"作为基本理念,同时以重视、加强企业社会责任(CSR)的经营体制为目标。在本集团中,进一步确立合规(遵纪守法)与溯源性机制(可以跟踪并追溯送到客户手中的产品是"何时、何处、谁人、如何"生产、流通的机制)是极为重要的课题。此外,当前市场也要求商品具有更高水平的"安全和质量"。
另一方面,近年来,为了保护消费者免受危险,欧盟各国完善了法律;日本通过制定法律法规,限制使用添加了有害物质的染料,以此保护消费者免受危险影响的趋势日益显著。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能继续满足更高的"安全和质量"这一全球性需求,本集团不仅继续推进CSR,而且除了以往由中国的制造部门推行的"CSM2000"之外,还启动了"大同约定"(大同利美特集团对客户的承诺),主要目的是"构建并保持向客户保证商品安全和质量的机制",这是本公司向市场提供"质量至上"商品的更具体化的行动,我们与各供应商一起开展该活动。
在企业活动不断全球化、对社会的影响进一步扩大的今天,CSR措施已成为企业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最重要课题。大同集团认为,我们必须主动采取对顾客、员工、股东、地区社会等利益相关者负责、对环境影响负责的行动。
本集团坚信,我们作为一家全球化企业集团,所有部门都建立和完善保证采取负责任的行动的体制,必定能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经营,并已从2011年启动了"大同约定制度"。
该项制度的重要构成要素就是"DAIDOH SUPPLIER Code of Practice"(大同供应商行为规范)。该行为规范指示了在所有国家、业务、职业中凡是参与了大同产品的制造与销售的人员都应遵守的最低限度的行为标准,是以法律规定和国际工业标准为基础的。例如,与社会标准相关的规范是按照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核心条约制定的,与产品安全相关的要求事项是以限用物质清单及大同产品流通地区的法律为标准的。
大同供应商行为规范是由"安心安全保证活动"、"环境・社会责任保证活动"、"制造~销售的品质保证活动"这3个活动领域及2项"产品要求"与4项"企业要求"合计 6个项目的要求构成的,并将通过这些保证活动,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信任与价值"。

供应商行为规范
(CODE OF PRACTICE)
经营责任 |
从组织的角度实现并保持遵守法律、符合顾客要求、遵守环境社会要求 |
品质保证・产品安全 |
标准化与品质管理、不使用有害物质 |
环境 |
遵守法律、废水排放、水、能源、废弃物、噪音 |
社会责任 |
最低就业年龄、青少年劳动、平等、薪酬、劳动时间、结社的自由/团体谈判权、骚扰与虐待、遵守劳动合同、投诉处理管理 |
安全卫生健康 |
劳动环境、教育与培训、防火与灭火、危险品、饮用水、卫生设施、医疗护理、住宿设施 |
大同集团认为这些是对“大同约定/对顾客的承诺”所必要的必须课题,全集团都应致力于符合并遵守,并向与集团有交易关系的供应商说明,以获得其认同并给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