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把向股东返还利润作为最重要的课题之一。
(1)向股东的分红方针,以重视稳定性且根据业绩进行利润分配为基本。
(2)作为中期的分红政策,制定了以合并经常利润的30%为基准的业绩联动型基本方针,对于本期现金流动量发生非常损益(有价证券等的出售或固定资产等的出售)的利润增加部分,也将该金额的30%作为今后数年间的基准红利资本金投入。在综合性地考虑经营环境、充实内部留成等之后,制定分红方案。
此外,作为返还股东的重要部分之一,还将尝试灵活地取得自有股份,酌量对长期性投资效率加以充分利用。
分红金额(每股)
(¥)
